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
(一)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
1.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水平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2.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高校要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高校辦學情況的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二)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3.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級統考由各。▍^、市)統一組織考試,高校?加上嚓P高校組織考試。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專家學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各專業分類考試方案。探索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評價考生專業能力。
4.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各。▍^、市)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范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對于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個別專業,可通過省際間聯合組織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推動各專業制定統一的考務規范和考試說明等,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改進省級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加強省級統考組織管理,確?荚嚢踩。原則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均應對省級統考成績提出明確要求。
5.嚴格控制?挤秶鸵幠。建立健全?几咝:蛯I準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嫉母咝<皩I范圍。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對于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假Y格。組織?嫉母咝RY合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級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夹问。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既藬,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伎键c,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脊ぷ骶趯W校所在地組織。
6.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2021年起,推進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逐步實現各。▍^、市)和高校共建共享,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省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高校領導干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在校內公示,相關領導干部要全程回避。嚴格執行違規考評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荚囌猩ぷ。
7.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各。▍^、市)和相關高校應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完善省級統考和?济}、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積極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8.完善招生錄取辦法。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少數組織?嫉母咝K囆g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汲煽儞駜炰浫。高校要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積極完善使用辦法,加強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維度評價,相關使用辦法要提前向社會公布。除組織?嫉乃囆g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9.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各。▍^、市)應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几咝=Y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10.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在組織?嫉母咝K囆g類專業招生中,對于極少數省級統考和?汲煽兙貏e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芍贫ǜ呖嘉幕n成績破格錄取辦法。高校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招委)核準后予以錄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